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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
2014年: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
2015年: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
2016年: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
2017年: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维护宪法权威。
2018年: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
2019年: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020年: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2021年12月4日,是第八个国家宪法宣传日,同时也迎来了第四个“宪法宣传周”。
宪法宣传周:11月29日(周一)——12月5日(周日)
主题: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工作方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八五”普法实施,大力加强宪法学习宣传,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推动宪法全面实施,教育引导全社会不断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信和自觉。
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
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
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一份子,我们要:
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
遵守资本市场法律法规
履行上市公司义务,维护投资者利益
知宪于心,知法于心,守法于行。